各学院:
为做好09-10学年受“西部开发助学工程”资助学生的减免学费工作,请将各单位受“西部开发助学工程”资助的学生的08-09年综合测评排名情况(内容需包括参评人数),加盖学院公章,于12月25日前送交学生处管理科(嘉庚三1314)。2009级新生请将个人受资助文件、受助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提交漳州校区学生办审核汇总。
学生工作处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