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之窗
所在位置 网站首页 > 党建工作 > 党建之窗 > 正文
学校面向2015年新任职中层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
编辑:陈淑铌发布时间:2015年12月07日

       12月5日下午,学校在颂恩楼220会议室召开领导干部集体谈话会,面向全校2015年新职中层领导干部开展廉政专题谈话。校党委书记张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赖虹凯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基层单位党委、党总支书记及学校机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赖虹凯通报了中纪委和教育部近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部分典型案例,通过案例并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对新上任的中层正副职领导干部进行了廉政警示教育,帮助大家进一步牢固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他指出,党员领导干部,包括高校各级领导干部要敬畏权力,慎用权力,要充分发挥模范作用,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带头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廉洁从政的良好氛围。

  张彦带领与会同志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关于“好干部”的重要论述,强调了党员干部与普通党员、群众的区别以及高校领导干部严以修身、廉洁自律的重要意义。

  他指出,中层领导干部是学校发展的骨干力量,在学校“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过程当中,担负重要的使命与责任。党员干部有义务为普通党员、群众努力作出表率、承担更多责任,学校对大家的要求也更高。他要求与会人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觉视“准则”内容为标准,以“条例”规定为行为底线,坚持“作风建设在路上,自我修养无止境”,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履职能力,努力成为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师德和工作作风上过得硬、师生员工信得过的好干部。

  张彦结合 “三严三实”内涵实质对新任中层领导干部如何更好尽职履责提出要求。他强调,党员领导干部要严以修身,自觉增强廉洁从政意识;要严以律己,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严以用权,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要守土有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责任。

  张彦简要传达了校党委、行政专题学习贯彻教育部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例通报视频会精神的情况。

  会上,学校纪委发放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材料。

  (宣传部 曹熠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