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学生处《关于审核2009年毕业生就业方案的预通知》要求,我校今年为2009届毕业生统一开具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时间为6月21日—23日,学院应于6月14日之前将毕业生就业方案录入完毕,并提交毕业生的相关函件(包括协议书、审批表、接收函、单位证明、出国邀请函复印件、灵活就业登记表、意向就业登记表、待就业登记表等)。为传达通知精神,督促每位毕业生,特别是目前还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按时上交相关函件,确保顺利开具报到证,受学院领导的委托,5月18日下午院团委召开促进毕业生就业学生大会。2009届本科生毕业班主要学生干部、目前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参加大会。大会由院团委副书记杨机像主持。
杨机像首先带领大家学习了预通知精神,向与会学生强调了提交相关函件的截止时间、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并以此督促目前尚未落实就业单位或尚无就业意向的学生,尽快明确自身的发展方向,落实就业单位,以免耽误报到证的开具,影响就业手续办理工作。
杨机像简要介绍了目前学院本科毕业生及就业的有关情况。学院2009届本科生共163人(其中应数125人,计数38人),其中6人(含休学1人)无法正常毕业。因此,2009届能顺利毕业的本科生预计不超过157人,在这157人中,目前仍有40人尚无就业意向。
杨机像还介绍了国家、学校为促进毕业生就业,采取的种种有力措施,千方百计地促进毕业生就业,并现场发放了《国家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百问》。他特别指出,学院领导十分牵挂毕业生就业工作,学院为此出台了八项举措,包括召开多场就业指导会、用人单位宣讲会、并为在找工作过程中存在临时经济困难的学生准备了必要的路费支持等。他希望大家多关注、多了解这些政策,结合自身的特点,充分利用好政策,尽快落实就业单位。
报到证全称“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是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福建省人事厅统一签发的毕业生报到凭证,是列入国家就业方案的毕业生才能持有的有效报到证件,毕业生每人只能持有一份就业报到证。毕业生在任何地方(包括回生源地)报到、落户均需要报到证。已落实就业单位毕业生的报到证开到用人单位,毕业生凭报到证到用人单位报到,档案、户口转到用人单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包括用人单位不解决档案户口或人事审批手续不完整的毕业生),报到证开回生源所在地,档案、户口转回生源所在地。
(院团委)